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8日(08:30—18:00)
资料提交地点: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和谐路救援站二楼办公区(惠水县交通局旁)
联系电话:欧阳诚翊(指导员:)13508507446;
张麟枫(站长):15086164024;
赵益民(副站长):18885408021
报名方式:采用电话或其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不准代报。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要求填写 《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提供一份近一个月内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3、提供一个星期内县级以上新性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一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6、提供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中持有的相关证件材料1份;
7、工作人员对照《招聘简章》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其参加体能测试资格;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8、报考人员向招聘工作组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9、报考人员未将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上交的,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时由招聘工作组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员签字予以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考。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驻勤消防员考核内容主要以体能考核(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00米跑)和面试为主,体检及体能考核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按总分排名录用。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中发现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由考察单位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严重经济问题或其他问题的;
4、组织纪律涣散被处分的;
5、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